为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依法规范信访秩序,5月27日,大兴安岭地区两级法院集中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向人民群众宣传条例和信访知识,在全社会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氛围。
大兴安岭中级人民法院
中院党组成员、专审委张立伟带领立案、信访部门干警,联合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共同在新世纪广场开展了《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活动中,两级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手册、悬挂条幅等方式,让群众深入了解了《信访工作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信访事项受理程序及新时代信访工作“三个重要”的定位,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主动耐心细致地对群众进行答疑解惑,引导群众自觉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新理念,规范表达诉求,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呼玛县人民法院
呼玛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活动期间,法院干警在人民广场设立宣传服务站,向过往群众发放《信访工作条例》宣传资料140多份,面对面为群众讲解《信访工作条例》的内容和实质,普及信访知识,帮助群众深入了解信访基本程序,知晓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引导群众依法信访、诚信信访,理性维护合法权益。
塔河县人民法院
塔河县人民法院、塔河县信访局联合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采用印发宣传册、知识问答、固定标语等媒介大力宣传。通过这次《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在全县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为30余名群众解答了信访方面的相关咨询。
漠河市人民法院
漠河市人民法院联合市工信局、司法局在鼎峰市场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条幅、问题解答、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宣传方式,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信访工作条例》相关内容,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充分利用好信访工作制度的改革成果,做到依法、依规、有序反映涉诉信访问题。
松岭区人民法院
松岭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信访工作条例》专题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发放《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材料和现场咨询讲解的方式,向群众重点宣传了信访工作的受理流程、范围等内容,加深群众对《信访工作条例》的认识和了解,提高人民群众依法信访,合理维权意识,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合理合法表达诉求。
新林区人民法院
新林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活动中,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信访工作条例》《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宣传资料等形式,切实提升了群众对《信访工作条例》的知晓度,增强了群众依法有序表达信访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为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呼中区人民法院
呼中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信访知识,引导群众在信访中要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合理进行维权,在生活和工作中切实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