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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协作机制 践行生态文明

发布时间:2022-06-01 08:22:49








     5月31日上午,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大兴安岭检察分院、行署公安局、行署司法局、行署自然资源局、行署生态环境局、行署林业和草原局、行署水务局、林业集团公司生态修复管理处、林业集团森林资源管理处十家单位(部门)在法院召开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联动会议。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庄严,专审委李晓天参加会议。

     庄严从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强化协作沟通、延伸审判职能等多个方面介绍了近年来中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简要情况,会上宣读传阅了大兴安岭中院生态环境保护协作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并向各参加会议的协作单位征求意见。

     与会人员围绕林区生态健康发展,林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的努力方向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会议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积极运用司法手段保护大兴安岭的生态环境,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效能,形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整体合力,服务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达成共识。

     下步工作中,大兴安岭中院将继续完善与各单位联合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共同体联席会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发挥协作整体合力,积极保护大兴安岭的生态环境,严厉打击涉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现我区生态环境资源的永续利用。

     会后,参会各单位领导参加了中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感受法院文化建设,体验司法审判流程,对立案、审判、执行等相关工作和人民法院便民利民措施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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