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15日,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马国、二级巡视员王铁男、政治部副主任刘晗宇、环资庭庭长陈伟华、环资庭法官助理田梦思一行深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辖区部分基层法院,对“能力作风建设年”、环境资源审判及重点帮助法院整改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世伟等相关人员参加调研督导。
呼玛县人民法院
在呼玛法院,调研督导组实地查看呼玛法院总体工作情况,听取审判执行指标整改推进情况及能力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和环境资源审判等重点活动开展情况。座谈中,督导组对呼玛法院整体工作给予肯定,认为呼玛法院积极主动作为,坚持司法办案第一要务,统筹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优化营商环境和环境资源保护等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清晰明确、推进措施切实可行、工作落实迅速到位、能力作风显著提高,在政治意识、大局观念、司法为民、监督管理、争先劲头方面充分展现出法院队伍的崭新面貌和优良作风。
调研督导组要求,要坚持凝心聚力,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始终锚定“勇创一流、争站排头”工作目标,在开局良好、稳中有进的基础上,不骄不躁,坚持高压势头不放松,一以贯之地把能力作风建设引向深入,推进工作不断向好开展。要强化责任落实,敢于跳起摸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科学研判审判工作,保持优势、补齐短板。全体干警要进一步振奋精神、乘势而上,克服疲劳厌战情绪,增强决心和信心,在案件质量提升上谋取新发展,再上新台阶。要注重总结宣传,打造特色品牌。在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立足呼玛县的历史背景和环境特点,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工作办法,着重发挥优势、展现特色,形成品牌引领效应,为兴安生态筑牢司法屏障。
松岭区人民法院
在松岭法院,调研督导组深入南瓮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开展实地调研。现场指导松岭区人民法院审判质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环资审判等工作。
调研督导组指出,松岭法院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联合成立司法保护基地等工作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取得显著工作成效,特别是跨省执行,为国有企业挽回重大损失,审判质效在全省排名稳步提升,工作成果值得赞扬,工作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调研督导组要求,松岭法院要继续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谋划工作,对标先进,补短板、强弱项,加强联动,持续提升案件质效。要深入践行“两山论”,推动司法保护生态工作走深走实。要深刻认识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坚持更严要求、更高标准,持续推进法院干警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纪律作风不断提升。要以“案件质量提升年”“争先创优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为抓手,跳起摸高,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不断提升审判质效,推动环资案件审判工作取得新成效。
塔河县人民法院
在塔河县人民法院,调研督导组深入双河自然保护区司法保护基地进行现场调研督导。现场观看了双河自然保护区及塔河县人民法院环资专题宣传片,听取了塔河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及司法保护环境资源工作情况。地委委员、塔河县县委书记孙亮、十八站林业局局长司勇及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于宝庆等领导参加会议。
调研督导组高度肯定了塔河法院司法守护环境资源方面的工作成效,详细了解了塔河法院在搭建共建共享平台、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及形成合力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的经验做法。
调研督导组要求,要充分认识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地区和我省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接省地和省法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针对法院工作实际,科学研判、开拓创新、持之以恒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要突出正向引领,全力对标先进,以“案件质量提升年”“争先创优年”、优化营商环境等活动为抓手,按照既定目标,找准短板弱项,主动谋划部署,有的放矢,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要牢牢把握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建设工作,切实发挥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推动法院重点工作扎实高效有序开展。
漠河市人民法院
在漠河法院,调研督导组就“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环境资源审判及帮助法院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和实地调研。
调研督导组对漠河市人民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环境资源审判及帮助法院等方面工作予以肯定,并就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同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调研督导组要求,要以帮助法院相关工作总体要求为指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强化举措、狠抓贯彻落实,主动吸收借鉴好的经验、做法,聚焦加强质效监督,强化审判管理,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要以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全力加大涉生态环境案件审判力度,全面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全程推进司法公开,全方位推进多方协作,不断探索环资审判司法延伸新模式。在开展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同时,进一步实现环资审判法律效果与生态效果的有效统一,积极探索“红色党建+绿色审判”、“青山+”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创新之路,逐步形成“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司法保护新模式,用法治助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凝聚全社会重视生态、保护环境的共识。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在大兴安岭中院,调研督导组来到中院图书馆、院史馆、审判法庭、视频会议室等场所实地查看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汇报会上,调研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和实际调研,感到大兴安岭两级法院干警士气高、精神面貌好,争先创优氛围浓厚,学习型法院创建有声有色,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突出,攻坚克难有力、争先创优意识强烈。总体各项工作劲头很足、氛围很浓、意识很强,真正将工作压力变成前进动力。
调研督导组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石时态院长关于“希望建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司法实践地”的批示意见,做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内涵,做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品牌,带领两级法院深入践行“两山”理论,以坚实的步伐和优异的成绩踏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要以高质量高标准推动 “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为建设“六个龙江”和大兴安岭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