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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法院专题会商“一岗双责”工作

发布时间:2022-06-21 08:44:11





      6月20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商会议,通报上半年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指明“一岗双责”工作需要改进的方向,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世伟主持会议并进行表态发言。地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孟宪臣,中院党组成员、院领导,各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于世伟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发言,中院党组成员、院领导围绕个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发言。 孟宪臣对会商事项进行指导发言,就“一岗双责”履行情况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研商。

       会议要求: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院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社会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切实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以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大力加强对中院各部门、基层法院,特别是当事人反映强烈的窗口服务、审判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端行为、不良司法作风进行整治,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以身边人身边事树立正面典型,通过榜样的力量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传递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正能量,彻底整治“冷硬横推”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个别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四、推进权力制约机制进一步实化,健全“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坚持事中监督、全程留痕、组织化行权。健全庭前会议、法庭调查和非法证据排除规程,严格落实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等出庭保障制度,有效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引导作用。努力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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