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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撑腰,为黑土地保护护航——呼玛法院依法保护“耕地中的大熊猫”

发布时间:2022-06-24 08:50:13








     呼玛县是大兴安岭地区唯一一个农业县,位于大兴安岭东麓,黑龙江上游西南岸。对俄边境线长达371公里,是全省对俄边境线最长的县份。呼玛县1946年8月解放建立县人民政府,全县总面积原为64228平方公里,现有耕地112.8万亩,林缘草地和天然草场338.9万亩,林地25万公顷,木材蓄积8000万立方米。境内野生浆果、山野菜、食用菌、中草药等野生植物上千种。

     十八大以来,呼玛县人民法院秉持“两山”理念,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从保护一脉青山、一泓清泉,一片黑土出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与本地特殊环境资源相结合,在黑土地保护中接连推出新举措,取得新成效。

      三审合一,优审判队伍。探索实行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模式和归口管理,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组建涉环资案件执行团队,依法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各类诉讼案件,持续推进环资审判专门化、专业化、精品化,健全环境司法专门机构。2018年至今,共审执结涉环境资源案件159件,其中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5件、盗伐林木罪5件,开展环资新闻发布会1次,发布典型案例2起,持续保持了对破坏林地、耕地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有力凸显了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成效。

     九部联动,强协作机制。2022年3月,由呼玛法院牵头县内9家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机关组建了环境资源保护共同体,明确了相关部门土地、林地保护职责和任务,建立联络员制度、环境案件联合调查机制,成员单位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资源共享,在矛盾纠纷共调等方面配合协作,构建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土地保护机制,有效促进了土地保护领域司法权和行政权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形成了生态保护府院联动合力。    

     三院协作,建共治格局。2022年6月,在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呼中区法院、塔河法院、呼玛法院在呼中区举行“呼玛河全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签约仪式,明确林地、草原、湿地、河湖等生态范围内黑土地的保护,将呼玛河流域司法保护协作工作从点延伸到线,再扩展到面,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一致、整体保护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新模式,为保护和修复呼玛河全流域生态环境,推动流域内绿色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地为国之本,地为粮之本。黑土地是珍贵的土壤资源,加强黑土地的保护工作,是保障兴安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硬措施和安全底线。今后,呼玛法院将不断完善环资审判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更加有效的黑土地保护利用新方法,让“耕地中的大熊猫”在人民法院的司法保护下生息繁衍、永续利用。在建设生态兴安、美丽兴安、法治兴安、和谐兴安的进程中,彰显法院担当,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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