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29日,省法院赔偿委员会副主任王滨红一行深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实地调研评查司法救助案件工作,并召开座谈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德惠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座谈。
调研组在查看两级法院司法救助案件卷宗,听取中院关于落实《黑龙江省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意见(试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规定》等文件精神情况及两级法院近三年开展司法救助情况汇报后,对我区司法救助工作给予肯定,认为大兴安岭中院司法救助工作组织领导坚强有力,积极探索联动救助方式,救助案件办理效果显著。
调研组指出,大兴安岭地区中院司法救助工作因地方财政原因未归口赔偿办管理,而归口管理是法院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化的重要一步,地区中院要抓紧落实归口管理工作,发挥司法救助工作的积极作用,在落实此项工作的过程中,可积极借鉴兄弟法院先进经验,做好对基层法院的工作指导。
赵德惠表示,大兴安岭法院将全面贯彻省法院调研组的指导意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强化法治人权保障,持续加强司法救助和国家赔偿工作,以案件质效的稳步提升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调研组还来到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加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彬参加会议并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