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党组书记、院长于世伟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地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孟宪臣,中院党组成员、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董宝双全文领学《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下称《规则》)。
会议强调,《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对于派驻机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体现了反腐倡廉新形势下的新要求,是向全党全社会释放正人先正己的强烈信号,是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的现实需要,更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保障和利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中院各部门、各支部要深刻领会制定《规则》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丰富内涵,切实把《规则》落到实处。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让全院干警了解《规则》,了解派驻机构,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监督;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
一要切实履行好党组主体责任。
推动派驻纪检检察组的派驻监督和党组监督贯彻联动、一体落实。院党组要按照党章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等要求,承担起两级法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协作,同向发力、相互促进。
二要旗帜鲜明的支持派驻机构开展工作。
中院党组支持配合派驻机构工作,主动及时通报重要情况、重要问题。根据派驻机构工作需要提供有关材料,为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创造条件积极支持派驻机构依规依纪履行监督责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派驻监督责任的互助、协调、协同工作良好局面。
三要进一步加强院机关内部督查工作。
配合省法院开展的政治督察工作,对基层法院开展督查,推动全区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工作,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以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实际成效取信于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