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自1月7日起,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活动在中院图书馆精彩开讲。小组学习活动充分调动了青年干警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参与性、互动性,有效提高青年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更好地完成司法审判各项工作夯实了基础。
按照学习计划,7月8日,第三十八期活动如期开讲,中院监察局四级主任科员孙静以《警惕身边的微腐败》为题与大家进行交流。
一、当前反腐败工作的形势
清醒地看到,随着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个别行为逐步转入“地下”,甚至隐形变异,隐藏在群众身边,蚕食着党的健康肌体,破坏着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我们必须对身边的微腐败保持清醒认识,从我做起,自觉抵制、主动拒绝、坚决斗争,确保取得反腐败斗争的决定性胜利。
二、“微腐败”的特点
“微腐败”实质是公权私用和滥用的行为,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在下基层时会接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二是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三是隐。大家认为这些行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起来未免“上纲上线”,不近人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也会效仿这种行为“方便”行事。
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致力于青年干警素质培养,青年干警文化传播。用思考与学习丰富青年干警业余生活,以积极向上的态度传播法治的信仰,第三十八期活动到此结束,期待与您下次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