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文件精神,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办公室、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于近日召开了《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培训会议,中院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在此次培训会议上,地委办的主要负责人对党政公文处理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强调,针对在党政公文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要求各单位及时有效地将培训内容予以贯彻落实。同时,地委办、行署办的相关负责人就党政机关公文种类及格式、行文规则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讲解。培训结束后,地区中院办公室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给基层法院及中院各部门,对公文的制作和格式提出明确要求,对两级法院的行文规则及时予以规范,使全区法院的公文制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按照中院党组实施精品战略,走精细化管理之路的工作要求,中院办公室将全年工作目标分解,逐一细化,对档案管理、公文制作、史志编纂、文件管理、督办联络等项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目前,己制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47项,使中院的办公室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精细化,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