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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七次学习会议

发布时间:2022-08-19 08:39:39





     8月18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七次(扩大)学习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讲话摘编材料,《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地方志工作条例》等内容。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世伟主持会议,中院党组成员、院领导,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集中展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进一步展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价值追求和精神力量。要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人坚定信仰、坚定信心的政治品格,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体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做好审判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对待人民群众的一言一行上。要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人敢于斗争、自我革命的精神风范,勇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永葆生机活力。

     会议强调,全区法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在加强组织领导上下功夫,把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每位党员干部的重要政治责任,把牢政治方向,落实落细举措。要在学思用贯通上下功夫,找到工作目标和动力,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司法审判工作实践的能力。要在加强思想引领上下功夫,进一步引领全区法院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工作举措,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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