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大兴安岭地区第十三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在地区会展中心礼堂举行。地委、行署决定,授予105人大兴安岭地区劳动模范称号。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牟静丰同志受到表彰。
牟静丰同志表示,荣誉属于昨天。在新的起点上,我会将表彰化作使命担当的动力、将荣誉化作重新出发的激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司法为民,顽强奋力拼搏,认真履职尽责,展现新风貌新作为新业绩,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中院党组发出号召,全区法院干警要深入学习劳模事迹,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立足岗位实干创新争先,推动劳动模范和法院工匠不断涌现,推动全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