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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干警马国峰荣获“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2-09-20 08:30:43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通报,对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5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其中,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马国峰被授予“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马国峰,现任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

    作为环资类案件审判工作的中坚力量,多年来,马国峰同志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忠实履职、服务大局、情系民众,工作能力突出,作风踏实过硬,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区法院调解能手”等多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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