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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中院与地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召开第三季度会商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2-09-27 09:59:21





   近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与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第三季度会商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案件判后释法答疑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世伟主持会议,中院院领导,地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孟宪臣参加会议。

   会上,于世伟对《实施细则》制定的背景、内容及意义进行了系统阐述,并作表态发言。与会领导围绕《实施细则》内容进行了研商,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实施细则》的制定与实施是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法治理念,增强司法公信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促进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的务实之举,为今后全区两级法院判后释法答疑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会议强调,全区两级法院要坚持实事求是、因案施策、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裁判文书释法析理功能,切实将判后释法答疑工作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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