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要求,把开展好人民陪审工作,作为扩大司法民主、增进司法公信、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呼中区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加大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力度,于2013年7月29日利用一天的时间,集中对呼中镇、呼源镇、碧水镇共8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统一的系统学习培训,并印发了相关的学习资料。
培训期间学习的主要内容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若干问题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各级法院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学习培训结束后开展了座谈讨论会,并根据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具体实际情况,确定了具体的呼中镇、呼源镇、碧水镇人民陪审员为联络员,同时也确定了呼中区人民法院民事、商事、行政、刑事、呼源法庭、碧水法庭具体人员为人民陪审员联络员,并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开展陪审工作的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