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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雷锋同志学习】做新时代的追“峰”人!

发布时间:2023-03-07 08:30:13









    为纪念毛泽东同志“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6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雷锋精神,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选派四名优秀团员干警参加地直机关工委组织的“雷锋精神我传承,青春闪耀新时代”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3月4日上午,四名志愿者穿着中院志愿者队服装按时来到清真寺附近的一处布满建筑垃圾的闲置地,他们不怕脏不怕累,用铁锹、夹子捡拾散落的泡沫板、编织袋、碎砖块等垃圾,为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院青年干警参加志愿活动感受 

    刑事审判第二庭书记员吴珊:“中院开展以党建带团建行动方针以来,我始终坚持参加各项活动。学雷锋活动虽是志愿性质的,但对于我个人在生活、学习和思想上都有很大的帮助和提升。我要在服务居民中绽放青春力量,展现时代青年的新担当、新作为,用实际行动诠释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贡献自己青春力量。” 

    政治部科员罗震:“学雷锋系列活动不仅让我们增强了环保意识,也在活动中体验到了劳动的快乐,深刻认识到了守护绿水青山、保护绿色家园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我很自豪自己是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中的一员。不论工作中还是工作外做更多的好事,用自身行为感召身边更多的朋友,把雷锋精神传承下去。”  

    政治部科员赵文静:“雷锋精神实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不求回报,义务地为国家和社会倾心贡献着自己,这与我们平日的司法服务本质是共通的。我今后将继续在志愿队伍中服务,成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法院青年。” 

    中院机关党委四级主任科员王言:“始终发挥共青团的组织引领作用,让雷锋精神渗透日常生活,引领更多青年干警投身志愿服务,让志愿服务和司法工作相辅相成;让服务人民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党建带团建,使团员中涌现出更多优秀共产党员,做新时代的兴安法院‘追锋人’。” 

    本次地级示范性志愿服务活动,体现了中院青年干部的蓬勃活力,彰显了中院青年的志愿服务精神。法院机关将持续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引导青年干警时刻怀揣干事创业的热情之心,立足本职,忠于职守,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业绩,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为加快建设崇德向善、自信自强的“文明兴安”注入更大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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