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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各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

发布时间:2023-03-13 08:45:22


   近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七个党支部陆续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世伟等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开展自我批评,接受党员批评并表态。 

   会前,全体党员对组织生活会进行了充分准备,采取集体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学习了上级机关相关文件精神并研讨制定会议方案,集中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等文件。在切实打牢思想基础同时,就此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进行了详细部署,对照检视内容,深入查摆问题,认真梳理问题清单,保证了组织生活会的顺利进行。 

   会上,党员采取逐一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个人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进行实事求是的深入剖析,认真剖析根源,理性看待,认真解决,立改立行,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其他党员依次提出意见和建议,起到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的效果,达到了改进作风、共同提高的目的。结合各支部书记通报的上年度组织生活会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将解决问题过程中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总结成材料,用制度巩固下来,形成长效机制。同时运用组织生活会成果,推出工作新举措、规范工作新制度、树立新时期法院新形象。

   会后通过谈心谈话、自我剖析等方式,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刻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时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深挖症结根源,明确了今后努力努力方向和措施。 

   本次组织生活会,中院各支部准备充分,程序规范,查摆问题准确,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得力有效,组织生活会总体取得了预期效果。下一步,大兴安岭中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不断凝聚力量奋力推动中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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