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法院干警:
水是生命之源,森林是大地之肺。为增强节水、护水、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在3月21日“世界森林日”和3月22日“世界水日”到来之际,特向全区法院干警发出以下倡议:
做一名节水、护水、护林的倡导者。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机关工作优势,积极向人民群众介绍“世界水日”“世界森林日”的历史背景,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充分认识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森林资源的重要意义,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做一名节水、护水、护林的践行者。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养成节约用水、循环用水、爱护树木的良好习惯;尽量缩短用水时间,随手关闭水龙头,做到人走水停;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筷子等木制品,节约使用纸张,减少森林采伐,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感染、带动身边的人。
做一名节水、护水、护林的捍卫者。用自己的文明言行劝阻、纠正身边的浪费破坏水资源和森林资源的不良行为,对身边损害水生态、污染水环境、破坏森林资源的不良做法敢于挺身而出,耐心劝导、制止或向执法部门反映举报。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以节水、护水、护林为己任,为保护人、水、林和谐的美丽兴安,建设法、理、情共鸣的法治兴安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