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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清算”助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发布时间:2023-03-29 09:02:20


为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通道,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秩序,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月29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与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会签了《关于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

经营异常企业既挤占名称资源、监管资源,又制约了市场健康有序运行。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与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商讨建立了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的建立,有效开辟了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新通道,逐步实现对经营异常企业户数的压降,有利于形成以法律规制市场主体清算义务人及时进行清算的良性循环,保障市场活力,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实施意见》的成功会签,有利于各职能单位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解决经营异常企业退出难题,压降经营异常企业数量,有效净化市场环境,提升市场主体质量。

下一步,全区法院将继续依托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依法引导低效无效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加速全区“僵尸企业”出清,促进企业优胜劣汰,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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