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提升中小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到来之际,大兴安岭地区两级法院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旨在全面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中院联合地区金融服务局、地区司法局、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在新世纪广场开展联合宣传主题活动。以“心系投资者,携手共行动—拥抱全面注册制改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主题,深入落实全面注册制知识普及、规则讲解和风险揭示等工作,现场解答群众提出问题,引导投资者提高风险意识,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提升投资者的风险防范能力和识别能力,引导投资者全面知权、积极行权、依法维权。中院干警还在在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建立的投教基地以观看动画视频、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关于全面注册制宣讲活动。
呼玛县人民法院
呼玛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司法局、县工商联、县金融办在人民广场联合开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法院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向群众介绍了全面注册制改革历程和投资逻辑,典型投资陷阱的识别及防范技巧,并就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维权渠道、维权方式等知识进行宣传普及,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资本市场,加深投资者的理性投资辨识度。
塔河县人民法院
塔河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委统战部、司法局、金融服务局、边境管理大队在林缘广场举行宣传活动。活动针对中小投资者投资的盲区误区,现场讲解证券期货投资相关知识、防范养老诈骗典型案例等知识,为群众普及金融知识和维权相关政策,并耐心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引导大家理性参与资本市场。
漠河市人民法院
漠河市人民法院牵头与市司法局、市金融服务局、海通证券大兴安岭漠河振兴路营业部开展联合宣传。法院干警、各单位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及宣传单、一对一现场咨询和交流互动等方式,向前来咨询的群众重点宣传保护中小投资者改革举措、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总体安排,就投资者理性投资、辨别非法机构、远离非法集资、防范非法证券期货骗局进行风险提示和宣传。
松岭区人民法院
松岭区人民法院与松岭区司法局、松岭区财政局三家单位联合,共同开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活动。活动中,三家单位发放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服务指南等相关内容的宣传材料,走访商户,围绕中小投资者投资盲区误区、保护机制、维权渠道以及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防范、非法集资识别等具体内容进行了现场解答。
新林区人民法院
新林区人民法院联合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局在行政便民服务中心门前开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和沿街商户发放《保护中小投资者普法宣传》《民法典》和有关证券法、公司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方面的等宣传资料。以现场咨询和交流互动等方式,积极宣讲国家针对“保护中小投资者”实施的重要举措,教育引导群众要全面知权、积极行权、依法维权,做理性投资者。
呼中区人民法院
呼中区人民法院与呼中区司法局、呼中区财政局进行联合宣传。深入法治广场、企业、市场内,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讲解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多媒体屏幕滚动宣传,同时通过“两微一网”多方位、多手段、多层次的方式,宣传讲解了投资者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群众对中小投资的认识。
下步工作中,全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保护投资良好氛围,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