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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法院定向分级结对联络代表委员

发布时间:2011-09-28 14:41:42


 

今后,黑龙江法院将安排专人,与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对一结对”,并署名向代表委员书面报告法院工作和其所关心问题的落实情况。9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分级结对联络全国及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方案》。这标志着定向分级结对联络代表、委员工作正式在黑龙江启动。 

黑龙江三级法院将按照级别和区域,采取上门走访和征求意见、邀请旁听案件庭审、邀请参加各类会议、通报法院重大工作事项开展情况等联络方式,分别与在黑龙江的全国及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一对一”定向分级结对联络工作,即每名代表、委员都将有一名法院工作人员与其联络对接。其中,高院负责联络驻省直机关的全国及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级法院负责联络本辖区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厅(局)级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法院负责联络本辖区的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黑龙江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定向分级结对联络代表、委员工作,形成三级法院院长负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中层领导干部共同参与、督查室(办公室)具体协调的联络工作格局,在今年12月底前普遍上门走访一次、邀请旁听庭审一次、组织座谈一次,确保定向分级联络代表、委员工作优质高效开展。

目前,黑龙江高院已对在黑龙江省的667名全国及省人大代表逐一确定了联络人。1015日前,各中级、基层法院也将与其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逐一确定联络人。近期内,这些联络人将要向代表、委员寄信汇报工作。(记者:唐凤伟 通讯员:高艳华 段春山)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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