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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中院开展“全国生态日” 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16 08:47:17






    8月15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增强了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自觉,夯实了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的思想基础。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普及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碳达峰、碳中和”等环保知识,让大家了解生态环境保护就在身边。同时,现场设置咨询台提供生态环境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倡导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珍惜水资源,营造爱护环境、保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资料130余份,环保购物袋200个,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提升了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参与度,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让更多的人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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