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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大兴安岭地区各基层法院“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合集

发布时间:2023-12-06 08:35:17











   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大兴安岭地区各基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呼玛县人民法院
   呼玛县人民法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激励和教育干警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塔河县人民法院
   宪法宣誓
   塔河县人民法院开展宪法宣传系列活动。在党组书记、院长刘晓军领誓下,干警们高举右拳庄严宣誓,铮铮誓言尽显职责担当。
  “国家宪法日”宣传
   法院干警走进社区广场、企业单位等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提供法律知识咨询服务等方式,将宪法送到群众身边。
   公众开放日
   塔河县人民法院积极邀请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大家先后参观了科技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六专四室”、党员活动室等场所。
   送法进家门
   十八站法庭干警走进鄂伦春族同胞家中,开展送法进家门,以发放宪法宣传手册、明白卡、现场讲解等方式,向鄂族同胞宣传宪法知识。
   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
   12月4日上午,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邀请加格达奇区消防救援大队的10余名指战员代表参加法治宣传活动。活动中,由法院干警以现场互动的形式,开展了“快问快答”。指战员们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精神状态,呈现了一场精彩纷呈的普法宣传。
   松岭区人民法院
   松岭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活动中,共发放宣传单100余份,释法答疑20余人次。
   呼中区人民法院
   开展法律宣传
   呼中区人民法院干警参加全区宪法宣传活动,干警们向过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单。同时结合典型案例,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开展线上+线下宪法知识考试
   线上依托黑龙江普法公众号平台开展的宪法答题竞赛,线下组织全院干警集体考试。进一步增强干警宪法意识和法律观念,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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