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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2-07 09:19:26


   根据地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地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4月24日至5月28日,对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联动巡察。2023年8月24日,地委第一巡察组向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当成重点工作来抓,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做好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站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增强勇于接受巡察监督、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支持巡察工作。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第一时间组织中院党组专题研究反馈意见,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和台账,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督促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并于9月13日、9月25日、10月20日召开了三次中院党组会议,分别听取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同时于10月9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11月10日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各部门巡察整改情况,并对下一步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截至11月24日,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地委要求有差距。
   1.思想政治建设不扎实。理论学习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不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及时,中心组学习重形式轻效果。
   整改成效:1.党组理论中心组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学习计划,调整学习专题,确保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四落实”。并指派干警任中心组学习秘书,进一步做好中心组学习的执行、督促、反馈工作。2.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举措,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3.开展政治轮训,邀请党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中院干警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组成员及专审委分别到包片法院开展二十大宣讲。
   2.依法履职有缺失,司法公信力不足。
   整改成效:1.组织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培训,切实提高法官、书记员思想认识、业务能力。2.进一步完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窗口工作规范》等制度规范,促进整改长效化。3.制定《涉案款上缴发放不及时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涉案款上缴发放不及时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财政非税收入缴存效率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3.依法履职有缺失,审判质效不佳。
   整改成效:组织法官培训,加强业务学习,确保案件办理流程规范,避免“合而不议”的问题发生。制定《合议庭工作规则(试行)》,对合议庭合议时发表意见形式、合议笔录的记录形式、内容进行规范。
   4.依法履职有缺失,服务营商环境不优。
   整改成效:1.通过召开调度会、组织法官培训、制发相关文件等方式,增强责任主体“争先创优”的意识,提升法官业务知识水平,助力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制发诉前调解风险告知书,对中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均提示当事人是否同意诉前调解。3.完善便民设施,诉讼服务大厅已引进文书生成、诉讼风险评估、虚拟导诉自助终端系统并正式投入使用。并设置热线接听专员,负责12368热线接听工作。
   (二)反馈问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彻底。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成效:1.中院党组召开两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全区法院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2.开展各岗位全覆盖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梳理各岗位干警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对法院工作人员在廉洁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纠正。3.开展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宣传月活动,警示干警常怀敬畏之心,常惧法纪之威。
   2.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成效:开展“一岗双责”廉政谈话培训,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真正落实推动。对班子成员进行提示,日常廉政谈话内容着重于廉政提醒、第一种形态运用;在重要节日前需召开会议,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力。
   整改成效:1.通过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青年干警座谈会、旁听庭审等活动,加强干警警示教育,引导年轻干警对党忠诚老实。2.针对本单位重大违纪违法事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挖违纪违法根源,及时补齐全面从严治党的短板和漏洞。3.将“三个规定”列入机关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由专人负责督促、检查全区两级法院“三个规定”填报情况,每两个月下发1次工作通报。4.新修订考勤办法,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将考勤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规范全院干警请销假行为。5.制定《会风会纪督查办法》、安排专人负责监督会场纪律,着重加大会议期间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干警严格遵守会议秩序。    
   4.履行监督责任不深入,内部监督问题浅表,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成效:1.聚焦主责主业,开展智能审务督察、实地审务督察,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制定《2023年度中院对基层法院主要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将会风会纪、“刷脸”考勤等情况列为一般性负面清单。3.负责督察工作的司法警察每日远程巡查,预防和消除司法警务工作安全隐患。4.对全区安检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使新、老辅警能够规范履职。5.建立《大兴安岭地区中院司法警察督察规则》,规范安检人员工作流程,确保整改效果。
   5.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筑得不牢,公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实地开展政务巡查,在检查的同时学习基层优秀管理经验,并结合本院实际管理情况,完善《大兴安岭地区法院系统警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车辆维修采购,做到每次维修都有迹可循。
   6.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成效:参加省法院关于合同审核相关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完善《大兴安岭地区法院系统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在年初预算时统筹好各财务科目;财务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做好监督工作,每季度对核销费用进行抽查审核。
   7.能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会议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成效:对会议纪要应发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应发会议纪要事项清单”,提交党组会议讨论通过,规范党组会议纪要编发工作。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纪要签发流程。
   8.能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为提高结案率,转年突击立案。
   整改成效:畅通网上立案、跨域立案、邮寄立案等多渠道入口,做到有案必立,严禁拖延立案现象发生。加强立案监督,依托最高院立案偏离度监测预警平台,实时监测、预警、通报立案情况,确保立案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每季度制发《全区法院立案及诉讼服务情况通报》,对查实的年底存在不立案问题,取消评优资格,约谈主要领导。
   (三)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短板。
   1.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
   整改成效: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相关文件,并严格遵照执行,进一步推进党组会议规范化、程序化。
   2.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弱化。组织生活流于形式,“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支部党员管理不严。
   整改成效:组织中院机关党委、党支部换届,选优配齐党委、支部班子。开展《如何规范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发展党员程序专题培训。机关党委每季度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支部工作的指导。抓好党员日常管理,定期与离退休流动党员进行联系,明确流入地党组织相关信息。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举措。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要求认真开展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践,着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履行管党治警的政治责任,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推进“三不腐”,切实维护司法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保持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
   2.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后续工作,如期召开各项专题会议,按部就班完成相关反馈意见,对取得的整改成果严格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举一反三,紧盯不放,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移交的问题线索得到有效处置,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真正落实。
   3.推进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着力强化制度的学习和执行,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审判质效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监管,完善权力制约机制,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4.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权力约束。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高院、地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集中精力抓整改,统筹兼顾抓落实。注重治本清源、固本强基,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着眼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从岗位职责、目标考核、执纪问责入手,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单位内部务实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推动司法审判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7-2731260。


中共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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