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双打折的鞋,刚买回来一天就坏了,可商场说不退不换,我应该怎么办?”“去饭店吃饭,不让带酒水到底合理不合理?”“展销来买的电池是假的,可他们都走了我应该找谁呀?”
为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大兴安岭中院干警走进社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大兴安岭中院干警走进群众身边,为群众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化解群众生活中的“小烦恼”。面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念和维权意识。
干警深入社区、商场等公共场所,通过普法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疑问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知识和维权途径,重点讲解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过程中享有的各项权利,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开展普法讲座1场,接受法律咨询50余人次,提升了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大兴安岭中院将继续依法妥善审理消费者纠纷类案件,构建消费类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合理合法维权,让消费维权意识、诚信经营理念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健康良好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