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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护与资源监督协作 共筑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发布时间:2024-06-17 10:19:39




   大兴安岭作为中国最北、纬度最高的边境地区,是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是东北乃至华北平原重要的生态屏障。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东北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树立“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的理念,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大兴安岭专员办联合开展森林资源监督与环境资源审判共建协议活动,并于6月4日上午举行签约仪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大兴安岭专员办专员陈昱,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瑞明出席签约仪式,并对梳理出的典型案件开展研讨,就双方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座谈。
   《协议》在打击破坏林草资源犯罪行为,加强判决后林地回收、植被恢复监督,提升林区依法治林水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案情通报、信息共享、经验交流、综合保障等方面形成共识。专员办与大兴安岭法院将以共建协议为起点,通过融合职能,发挥资源监督和环境资源审判合力,深入践行“两山”理念,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一致的生态环境保护模式,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理念林区实践,保护好大兴安岭森林资源,为推进林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和林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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