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塔河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深入践行好恢复性司法理念,持续在司法保护环境资源上找准职能定位。
呼玛河,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自西向东流经呼中区、塔河县、呼玛县3县(区),在呼玛镇东南部注入黑龙江,是黑龙江上游比较大的一条支流。全长524公里,流域面积3.1万平方公里。在塔河县境内河段长150公里。呼玛河以盛产珍稀的冷水鱼如国家一级保护鳇鱼、二级保护施氏鲟、细鳞鲑等十余种野生鱼类而著称,是大兴安岭生态系统的生命线,对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系统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塔河县人民法院调研,就呼玛河全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进行实地走访。
参加此次调研工作的有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李相波、三级高级法官杨迪、四级高级法官助理陆阳、四级高级法官助理朱静雯,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郑颖辉、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马晓瑞、法官助理任炳南,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级调研员王笃坤、刑一庭庭长蔚永慧、刑二庭副庭长林伟刚,塔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立峰、塔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军。
调研中,大家实地查看了增殖放流鱼苗培育地——塔河冷水鱼放流站,这也是塔河县人民法院与塔河县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共建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该基地以呼玛河全流域生态保护为重要抓手,着力在“增殖放流”生态修复领域创新司法举措,是集司法保护、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工作于一体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平台。调研中,大家细致查看鳇鱼、鲟鱼、细鳞鱼、哲罗亲鱼等保种鱼池、孵化车间、流水培育池等地,共商下一步司法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思路和举措。
塔河冷水鱼放流站始建于2012年,是黑龙江省屈指可数的一处功能齐全的冷水性鱼类良种养殖培育和试验基地,放流站占地面积104011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256平方米,其中孵化车间1038平方米,保种鱼池占地面积61800平方米。放流站年生产能力,温水性鱼苗1000万尾。放流站以冷水性鱼类繁育养殖生产为主,以温水性鱼类为辅。开展珍稀濒危冷水性鱼类的救护、繁育和增殖放流,保护涵养冷水鱼类资源,保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具有优势特色、是黑龙江水产行业具有很大影响力的冷水性鱼类繁育基地。
大家对塔河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下一步,塔河法院将在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打击犯罪与保护生态并行、防治与修复并举、推动区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等方面持续发力。做好以下工作:
打造精品典型案例。针对破坏呼玛河流域特有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充分挖掘每一个案例背后的社会影响,打造精品案例,发挥好典型案例的“活教材”示范教育作用,形成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实现体系性升级。深挖呼玛河生态环境保护的漏洞和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呼玛河生态的源头治理,持续在环境司法规则制定体系性升级上发力。不断延伸司法服务半径。常态化做好“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加大庭审观摩、巡回法庭、普法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参与江河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健全完善“生态司法+”共治模式,全力守护生命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