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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绿水青山 共建美丽兴安—大兴安岭中院开展“8•15”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24-08-18 10:11:36


为积极宣传生态司法保护理念,进一步引导更多人参与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中来,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

召开新闻发布会


大兴安岭中院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介绍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公布典型案例,向公众宣传展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有效成果,进一步提升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相关法律意识。

“林业碳汇+生态司法”生态环境修复基地落成


8月10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融合共建的“林业碳汇+生态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在漠河林业局前哨林场落成。该基地依托前哨林场集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普法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于一体,是践行环资审判修复性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探索异地复绿补植的有益实践,是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方式的有效手段。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8月15日,大兴安岭中院组织干警在新世纪广场开展“生态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向往来群众发放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手册,结合案例向群众讲解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现场设置咨询台提供生态环境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公众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争当保护生态环境的监督员、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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