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9日上午,塔河县人民法院与十八站法院的全体干警穿着整齐的服装,准备参加全区法院系统业务知识考试,塔河法院考区为全区设立的第四考区。
塔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此次考试,委派专人与县纪检、政协、人大部门联系,抽调了6名工作骨干作为此次考试监考人员。与此同时,我院积极联系考场,组织人员到考场摆放桌椅、粘贴准考证桌号,积极做好各项考务工作。院领导还陪同中院监考组人员检查考场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在考试现场,干警仔细审阅、认真答卷,地区中院张瑞良副院长以及塔河、十八站两院领导担任主考官,现场监督考场纪律。在近两个小时的考试中,考场秩序进然,无一人违反纪律。
参加业务考试后,干警普遍表示:组织业务考试,是提高审判业务能力的有效形式。今后一定要更加认真的学习法律法规,并准确运用法律条文,确保司法公开公公正,尽全力维护公平正义,最大限度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