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意盎然的三月,时值第115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传来喜讯,该庭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和昂扬的精神风貌,荣获全省妇联颁发的"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民一庭女干警们,她们是女儿、是妻子、是母亲,更是守护公平正义的人民法官。她们扎根祖国最北端,用柔弱的肩膀扛起司法为民的重任,用满腔的热忱诠释着新时代女性的责任与担当。她们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和坚韧,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倾注心血,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着巾帼力量。
这份荣誉,是对她们辛勤付出的肯定,更是对全区法院女干警的激励。她们用实际行动证明,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征程中,女性同样能够撑起半边天!
她们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铿锵玫瑰”。近3年,民事审判第一庭年平均受理案件300余件,案件量占中院案件总数的50%以上,法定审限内审结率100%。女干警们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审判经验,将“如我在诉”理念落到实处。
她们是民事审判团队的“开路先锋”。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民生“小案”,1名女法官为审结一起因自来水厂管道爆裂冻冰未及时清理导致居民滑倒摔伤案件,3天行程2300多公里,实现了案结事了。指导基层法院撰写一起债务纠纷典型案例,《三十一年的“心结”解了》在《人民法院报》上刊发。
她们是普法法治宣传的“法韵帼辉”。与地区妇联、团委、教育局等单位,联合开展“防范欺凌讲诚信 法治自护我践行”法治教育活动5次。组织《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治宣传活动8次,组织“公众开放日”主题普法活动17场,覆盖人数300余人。
她们是助力社会治理的“法耀巾帼”。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撤化解综合机制,与地区人社局联合印发《建立健全大兴安岭地区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入驻社区开展法律服务23次,接待群众200余人,化解矛盾15件。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包联企业走访1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