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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中院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发布时间:2013-11-18 16:10:43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启胜主持会议并发言


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丽梅发言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瑞良发言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德惠发言


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鞠洪福发言


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孙海发言


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福臣发言


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卢新桥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11月18日,地区中院党组召开“为民、务实、清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地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启胜主持会议,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卢新桥同志,地委办副主任张宝东同志、地委组织部人才办主任科员万茹华同志到会指导。

    王启胜代表地区中院党组做对照检查,就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地委(行署)十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检查,认真查找了“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等“四风”方面的具体表现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地区中院党组成员也对自身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逐一作了自我检查、自我批评、自我剖析,同时也进行了相互批评。

    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卢新桥同志在点评时认为,地区中院党组成员都能敞开思想,襟怀坦荡,敢于正视问题,做到深刻剖析、自我批评、自我查摆,达到了坦诚相待、加深了解、互相帮助、增进团结的目的。这是一次质量较高的民主生活会。他提出,各位党组成员要正确对待批评、及时整改措施等指导意见。

    王启胜代表中院党组表示,决心在地委的正确领导下,借此会议的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脚踏实地、积极工作、牢记宗旨、改进作风、强化公仆意识、宗旨意识、群众意识,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和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开好这次民主生活会,地区中院党组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梳理自身问题,相互谈心,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民主生活会的召开做了大量扎实而又充分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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