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响应国家、省、地委的号召,9月10日,地区中院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抓好两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采取四项举措打好“预防针”,积极营造廉洁、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
一、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召开院务会和全院大会等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6方面措施、黑龙江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的规定、大兴安岭地委 行署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的实施意见、大兴安岭中院转变工作作风的六项规定和纠正“四风”工作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结合自身实际对“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前进行安排部署。
二、严肃组织纪律发扬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自觉做到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更要带头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队伍,切实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尽好责任制。
三、严格制度管理在“两节”期间,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假日值班制度,严格执行警务用车管理规定,对用车进行统一管理,除值班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由司法科在统一地点进行封存,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处理时必须经院领导批准后方能动用警车。
四、强化督查力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的作用,强化节日期间的监督力度,凡被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的违纪事件,一经查实坚决做到铁面执纪,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