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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中院认真学习 提高认识

发布时间:2013-09-18 14:04:29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地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文件精神,树立主动学习意识,不等不靠,采取自学和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按照自行制定的学习计划进行自学和集中学习。

     9月11日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部分人员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大家都能在学习中领会要义,在学习中思考,都认真研读了《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学习材料和毛泽东同志《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等经典文章。

    学习人员认真做好笔记,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部署上来,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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