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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反规避执行活动经验交流会

发布时间:2011-12-15 10:00:13


切实抓好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 努力提高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

全国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经验交流视频会今天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抓好“五个结合”强化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切实提高执行案件的整体质量和效率,努力改善执行环境。

江必新指出,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自今年年初部署开展以来,已取得明显成效。据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份,全国法院执行案件的执结率为76.85%,实际执行率 达到79.09%,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提高4.55个百分点和7.33个百分点,有力推动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国各地法院精心组 织、全体执行干警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各地党委高度重视、有关职能部门联动配合的结果,也是社会舆论积极呼应、广泛支持的结果。活动中,各地法院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打击重点,大造宣传声势,及时出台有关文件,强化查控手段,积极探索新的执行方式,加大打击制裁力度,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社会诚信系 统建设,创造了很多很好的经验和做法,不仅解决了大量存在规避行为的案件执行问题,提高了执行案件的整体质量和效率,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执行环境的改善。

江必新强调,现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已进入总结交流经验、建立长效机制的后续阶段。各地法院要抓紧进行一次系统梳理,学习、借鉴其他法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将专项活动推向一个新的更高的层面。

江必新强调,下一个阶段的工作要做到“五个结合”:

——要把反规避执行活动同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结合起来。各级人民法院要正确处理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与做好当前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特别是要把这次专项活动与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把反规避执行活动同进一步强化财产调查手段结合起来。要把进一步强化财产调查手段,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作为今后反规避执行的重要途径。要增强财产申报制度的威慑性,强化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的责任,完善财产悬赏举报制度,建立审计调查制度。

——要把反规避执行活动同提高执行队伍司法能力结合起来。增强执行队伍的司法能力,是确保反规避执行活动取得实效的必要保障。要增强反规避执行的意识,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依法及时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

——要把反规避执行活动同创新执行方式方法结合起来。现实生活中,规避执行行为可能还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就需要在开展反规避执行工作中,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要把反规避执行活动同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根治规避执行现象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不能仅靠开展专项活动来解决,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相关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执行工作的长远发展。

经验交流会上,来自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两位执行局局长,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的四位院长分别介绍了各自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经验和做法。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的有关领导、执行局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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