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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中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4-03-03 11:07:17






    2月28日,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召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启胜作了重要讲话。地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五督导组组长、行署教育督导室主任刘延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群众路线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应该始终坚持并不断发扬的优良传统,人民法院立足公正司法,切实满足群众司法要求;立足司法公开,切实增进群众认同;立足司法民主,切实加强群众司法参与;立足廉洁司法,切实提升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地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积极探索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最佳方式和有效途径,切实把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会上,地委第五督导组对地区法院高度重视、超前部署、行动迅速、突出实效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地委决策和部署上来,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重视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丽梅主持会议并作了总结讲话。其他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全院副科级以上干警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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