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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祥书记到加区法院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建议

发布时间:2014-03-24 16:18:30


    3月19日下午,加区区委书记高文祥、区纪委书记从剑辉一行在加区法院召开座谈会,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基层意见建议。加区法院党组成员及部分干警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高文祥书记首先诚恳表明此次征求意见不走过场、不搞形式,而是严格按照中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征求法院干警对区委工作,重点是“四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于认真去纠正“四风”,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素质,更好地密切党群关系、为人民群众服务。

    随后,法院参会干警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作风问题,就如何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问题,逐一发言,畅想思想认识,提出意见建议。

    高书记听完发言后,他表示,区法院对这次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能够紧紧围绕司法工作实际,抓住“四风”关键问题,各项工作开展得比较扎实。同时,感到法院工作近年来也有很大成效,干警们艰辛工作,解决了大量社会纠纷矛盾,精神面貌很好,队伍整体结构比较合理、素质也很高,能够阳光司法、公平办案,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执结率都比较高,社会层面反应出的群众满意度也很好,还获得了“全省优秀法院”的称号。成绩来之不易,是多年来大家认真工作的结果,也体现了法院班子和全体同志的作风和能力。

    高书记同时强调,区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感。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贯穿于党的一切工作之中。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法官如何对待人民群众是一个根本立场问题,是党性问题,更是司法良知和执法理念问题。因此,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开展这次活动重大意义和现实意义的认识。二是要紧密联系实际,切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要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体党员的思想行动中。对法院来讲,“为民”就是要在司法为民上下功夫,不断增进群众感情,落实司法为民各项具体措施,通过司法权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务实”就是要在改进司法作风上下功夫,严格依法按程序办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清廉”就是要在确保司法廉洁上下功夫,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要准确把握这次活动的主题,认真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尤其是要从解决“四风”问题入手,提高公正司法和司法公信水平,使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在法院取得良好成效。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法院工作整体水平。一要坚定信念,强化政治意识。把司法为民、为民司法作为自己的信念和责任。二要提升业务,践行司法为民。法院的核心业务是审判,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工作,需要法官具备渊博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经验。新的形势下,新的案件类型不断出现,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完善,这些对于法官来讲都是课题和挑战,因此,大家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职业素养、专业水平,在工作中作出人民群众满意的裁判,真正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三要改进作风,做到清正廉洁。用活动的开展促进作风的转变、促进审判事业的不断进步,在新一届班子的带领下,让法院的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区法院院长庄严表示,区法院要深入领会高书记讲话精神,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解决“四风”问题和工作中的不足,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审判管理,努力提升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正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章出处:加区法院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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