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委书记孙森、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季茂岭、区人大副主任刘道军的陪同下,督导组一行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详细了解新林区人民法院活动的开展情况,并进行了现场指导。新林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军介绍了法院的历史沿革、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基层基础设施及安检等工作,督导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法院法治文化长廊、立案、审判办公办案环境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材料。法院院长刘军围绕区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了专题汇报。王连春对区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新林区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让人耳目一新,班子高度重视,院长亲历亲为,组织协调有力,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新林区人民法院教育实践活动呈现出这样几个特点,一是行动快。启动迅速,部署快,阶段之间衔接紧凑科学合理;二是整改实。能够贴近法院实际,对征求上来的意见和建议,逐一落实,措施有力;三是亮点新。主题实践活动紧扣群众关心的问题,创新载体,形式新颖;四是效果好。基层基础建设、安检措施到位,纪律作风严谨,队伍面貌焕然一新。总之,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能够结合工作职能和实际,创新学习教育方式、方法,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并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做到了边学边查边改,体现了工作特色和实践成效。
就下步工作,王连春强调指出,我们要继续抓好学习,达到全员受教育,要重点学习中央规定的必读书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指导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深、学透上下工夫,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将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结合起来,努力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素质和工作能力。要继续广泛征求意见,查找症结,深入整改,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号入座,制定整改措施,充分体现边查边改、边整边改。要加大活动推进力度,主要领导要担负起自我受教育和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双重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活动不走过场。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措施,为区(局)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