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16 09:14:51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定于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上诉人大兴安岭贺威建筑工程公司与被上诉人王秀芝、大兴安岭阳光物业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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