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加格达奇区法院审理一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原告丁某称自己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安岭分行一个活期存折账户内3180元存款不翼而飞。
该活期存折,是丁某为了方便交保费而开设,未办理过网上银行,未办理银行卡或进行任何现金支取,存折一直存放在家中。账户中原有存款4000余元,现在有3180元被支取,丁某到银行的柜台前去查询,并未查明3180元的去向。难道真是有黑客进入银行系统?但为何账户内存款仅被支出3180元,仍有部分余额?
经过法院调查,原来丁某的家人近期又在保险公司投了一份保险,为了方便交保费,向保险公司提供了该账户,并进行了保费的划取。丁某对此事并不知情,在发现存款不见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查明真相后,丁某向银行表示了深深的歉意,并申请撤回了起诉。因为丁某并没有主观的恶意、且得到被告银行的谅解,法院对丁某进行了训诫教育后,准许其撤回了起诉。丁某的银行存款不翼而飞,原来只是虚惊一场。
加格达奇区法院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