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13 09:18:50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十四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地区电业局、民悦物业与甄春香,姜德文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文章出处: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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