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4-11-19 10:10:41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日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包爽与史丽、伊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文章出处: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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