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5-01-07 10:16:41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定于2015年1月13日9:00,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徐延年、雷金玲、孙丽萍、徐婷婷与孟庆丽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一月七日
文章出处: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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