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5-01-25 10:24:36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定于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在本院开庭审理塔河县公安局与李杰、李英、程颜彬行政赔偿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文章出处: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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