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5-01-30 10:29:13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定于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上午九时,在本院开庭审理王井智与塔河县公安局不服治安管理处罚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文章出处: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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