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24 15:23:12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定于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上诉人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房产管理处、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公证处与被上诉人陈贵祥公证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文章出处: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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