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03 16:17:30
本院定于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上午九时在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罗洪刚、赵凯、陈亮、漆鹏辉、韩龙、祝建龙、季园园、苑冬雪、张柏波、尚群星、赵云龙、马满良、赵帅、田绪军、金勇、张雪立贩卖、运输毒品、非法买卖枪支、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占用农用地、盗窃一案。
特此公告。
二○一五年八月三日
文章出处: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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