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作者:刑一庭 发布时间:2016-03-04 09:08:23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定于2016年3月8日9:00,在呼中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新国故意杀人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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