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大兴安岭地区国家安全局联合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地区检察分院、地区行署公安局、地区司法局等相关单位,于首个国家安全教育日在加格达奇新世纪广场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法制宣传活动。地委委员、地委副书记、地区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李树铭出席了本次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是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4年11月1日通过。《反间谍法》作为我国反间谍工作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对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起到了基础性法律保障作用。
活动中,通过让群众观看国家安全教育警示片、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了兴安人民的国家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