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作者:审监庭 发布时间:2016-07-20 11:07:52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6年8月5日09时00分,在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审理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河支公司诉被上诉人邵长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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