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站法院在开展廉政监督机制创新年活动中,创新监督方式,注重在干警行为上全方位实施监督,从而有效推进了法院的队伍建设,确保了司法公正,促进了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建立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制度,把机关作风、审判纪律作风、执行纪律作风等问题作为纠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制度。政工纪检监察室对各庭室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地采取明查暗访的方法进行抽查,重点督促解决我院机关作风、审判纪律作风、执行纪律作风中存在的问题,树立法院文明办案执法的良好形象。
二是落实回避制度。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实行审判执行岗位任职回避制度的规定》,积极推进“一方退出” 机制。
三是继续实行廉政月报表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各类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材料、报表。要按时每月报送廉政报表,内容包括自查的违法违纪案件、拒礼拒贿事迹,以及拒吃请次数,拒礼拒贿等情况。在得知本部门工作人员因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信息后,应当第一时间向本院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情况。报表每月底报监察室,不按照规定认真上报的,监察室将予以通报。同时,要求院党组成员每半年向中院党组写出述职、述廉报告;部门正职每半年向院党组写出述职、述廉报告。
四是进一步严格执行随案勤政廉政监督卡制度。每季度监察室将对随案勤政廉政监督卡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没有随案监督卡和监督卡未送达的承办人进行通报,将法官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之下,让案件当事人对案件承办人进行全程、最直接的监督。
五是深入推进廉政档案制度建设。将廉政档案作为法院干警任免奖励的重要依据。每名干警每季度填报一次廉政汇报表,由监察室审核后装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