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16-07-28 14:51:52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定于2016年8月29日9:00,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上诉人王汉民、王康与被上诉人黄文美、大兴安岭西林吉林业局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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